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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。

    这话是有几分道理,但我叛逆。

    我问:“要是不做宠物会怎么样?”

    裴无悯没回答。

    哦,看来会死。

    然后我也不吭声了。我不禁惆怅,究竟是怎么沦落到如此境地的?

    我愁得望天,望裴无悯的下巴,又望见他的鼻孔。

    他鼻孔还挺小。

    我以前就爱挖鼻屎。尤其挖到大的,会有一种挖到金矿的成就感。

    以至于后来鼻孔越来越大,人家背后都说我鼻孔看人。可不吗。

    不过我爸总鄙视我。

    他说,名媛都是优雅高贵的白天鹅,一举一动都要举止端庄。

    我听见这话就不想理他,但没办法,他是我爸,给我钱花。

    于是我一边喝着可乐一边打嗝,手里掐着辣条辩驳:“我在外面也没给你丢过脸。”

    他抖开晨报,瞥我一眼,“是,我还得谢谢你。”

    麻辣王子真好吃,我紧跟着灌了一口可乐,吸了一下嘴巴道:“别客气,谁让你是我亲爸呢。”

    是啊,我亲爸。

    走神两秒,突然想起一件事来。我现在没有爸爸了。

    “你当时怎么就把我带回来了?”

    我蹬了蹬腿儿,挠了一下耳朵。

    “看你挺肥的。”裴无悯说:“应该好养活。”

    真希望说实话也能天打雷劈。

    “我想找我哥。”

    人在屋檐下,确实要低头。

    我接受宠物这个定位。小幅度地,蹭着挨着,将脑袋搭在他手腕上,眼睛直勾勾看他。

    “主人,可以吗?”

    然后裴无悯缓缓笑了,眼角眉梢都是轻狂笑意,“可以。”

    那没事了。

    我闭上眼睛,开始准备睡觉。

    没有人能拒绝回笼觉,没有谁。

    裴无悯托着我,“想睡了?”

    我:“如果主人允许的话。”

    “你把眼睛睁开再说话。”

    何必呢,难道睁开眼就能改变我敷衍你的事实?

    他说完起身,稳稳把我抱在怀里,几步就走出小黑屋。

    黑壁崖全为黑石,整个无极宫也像落在黑夜中。灵火只能照出大概轮廓,如同隐匿在翻滚沉云之中的凶悍猛兽,只待致命一击。

    “以后和我一起睡。”

    等一下,进展是不是太快。

    “我是你的宠物。”

    清醒一点,不是你老婆。

    裴无悯一脸“不然呢”的表情,信步踏过一座寒潭,他遥望远处,“那里死过前二百五十七只宠物。”

    我愣了一下。敢情我当时进的不是小黑屋,是乱葬岗。

    “你很胆大。”

    他好似颇为满意,声调略微扬起,“也很聪明。”

    抱歉,我真没看出来自己哪聪明。

    裴无悯见我眉头一皱,漫不经心道:“不愿意?”

    “我的荣幸。”

    对了,我是有眉毛的。

    一点棕色,就在眼睛上方。

    小东西,还挺别致。

    -

    裴无悯太帅了。

    如果我们没有同居的话,我还是很高兴的。说真的,这让我有一丝丝烦恼。

    小说里面,帅哥、同居、宠物,这些词语组合起来好像都不太正经。

    我努力忽视他身高一米九,冷白皮,丹凤眼,驼峰鼻——

    行。

    无法忽视。

    我认命地瘫在他怀抱,一路上观察四周。间或有路过的弟子或侍者,都垂头行礼。

    裴无悯这个人,倒也不算嗜血无情,至少有礼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