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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玉才是个心狠手辣,不念旧情的主。他连熊绍年都能算计,更何况是刘达了?

在他的思想里,只要弄死了刘达,嫁祸在熊绍年的身上。以锦绣司无缝不叮的习惯来看,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丝一毫的机会,去彰显他们的存在感!

同样,他们也绝对不会,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整治官员的机会。

因为锦绣司就是皇帝手中,一把锋利的尖刀,一条最忠诚的疯狗!他们只有不断的刺伤官员,撕咬官员,才能够体现他们的用处,才能够让皇帝陛下认为,这天下虽然太平了数十年的光景,可依旧没有到了刀兵入库,马放南山的阶段。

这样一来,锦绣司就会一直荣耀下去,直到真正需要他们隐遁的那一天。

不过,人活一世,草木一秋。

刘玉才才不会去管锦绣司什么时候,才能够变成一头被放进笼子里的老虎呢。他只活在当下,只想要抓住现有的机会!他绝不允许自己的命运,一次次的被玩弄!

就像是数十年如一日的寒窗苦读,却换来如丧家之犬一样的彷徨。

他需要一个投名状,一个可以成为锦绣司暗探的投名状。即便是外编人员,即便是最不起眼的小角色。只要只能够活下去,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呢?

死道友不死贫道。

什么狗屁的友情,和手足情,那只不过是庸人自扰之的愚蠢的谬论罢了!

刘玉才手指发抖,一边迅速地在房间中,搜索着那一包耗子药,一边忍不住想到,过了今天晚上,自己或许摇身一变,就会成为一名锦绣司暗探了!

这个帝国之中,更多的人对锦绣司嗤之以鼻,可是自己却觉得,作为一名合格的暗探,也绝对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呢!

说实话,还真的蛮刺激呢!

刘玉才在黑暗之中,那双漆黑的眸子,越发的明亮起来。

他终于摸到了那包,珍藏了许久的耗子药,今天它也算是有了用武之地了!不过,刘玉才还是担心,耗子药的时间太长,失去了应有的药效。

他又从箱子里面摸索一阵,摸出一包紧紧包裹住的砒霜后,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房间。

“你去了这么久?那宝贝该不会是你的传家宝吧?”刘玉才离开的这段时间,刘达一个人喝了不少的酒。

因为他心中很是担忧,今天他放走了刘玉才,万一被熊县令怪罪呢?丢了脑袋是小,丢了饭碗是大啊!

刘达之所以拼命的喝酒,为的只不过是借着酒劲,然后杀死刘玉才!

是的。

这才是他内心的真正想法,也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。

他刚刚所说的一切,只不过是为了让刘玉才放松警惕,让他完全失去戒备罢了。

只不过刘达想不到的是,两个昔日里称兄道弟的好友,如今却变成了心怀鬼胎的敌人。

真是天大的嘲讽,和莫大的讽刺啊!

然而,这一切对于刘玉才或是刘达来说,根本算不了什么!

虽然现在是太平盛世,但依旧并不太平!他娘的安静的日子过得久了,来点刺激的又能怎么样呢?

刘玉才从门外走了进来,笑呵呵的从怀里摸出一个纯金打造的小狗。这是他做了这么多年师爷,用全部家当打成的。可以说这个金狗,是刘玉才后半辈子的依仗和依托。

果不其然,刘达一见到金色的物件,顿时眼前一亮。他抬起手,借着酒劲一把将金狗抓在了手里。

他伸出一根手指,指指点点的说道:“好你个刘玉才啊!平日里看着你一贫如洗,没想到藏了这么一手啊!”

刘达没有醉,他只不过是在装醉。

他心中暗暗鄙视刘玉才,读书人真他娘的做作,当了婊子还要立贞节牌坊,叫人恶心!

刘达借着酒劲,佯装酒后乱言道:“我说你啊!平日里人模狗样的,背地里却是个男盗女娼的家伙啊!”

刘达虽然是个粗鄙的汉子,可他也能够掐住读书人的命脉。他们都是一群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穷酸,整日里说些什么不受嗟来之食。可是饭到嘴边的时候,他们还不是长大了嘴巴等着?

还搞什么富贵不能yín……

我呸!

刘达在心中狠狠地鄙视着这些读书人,那些京城里的老爷们的一个个的,不都他娘的是读书人?每一个玩起女人来,不都是那么起劲吗?

果然,刘达此话一出口,刘玉才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。他眼神微凛,透着一股阴冷的杀机!

他干笑几声,说道:“刘班头,你喝多了!我给你倒杯茶,醒醒酒吧?”

刘玉才说话的功夫,绕过刘达,朝着摆放茶壶的位置走了过去。